新野县上庄乡、施庵镇校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新野县上庄乡、施庵镇校建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新野县上庄乡、施庵镇校建工程项目 已由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新野县教育体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及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新野县上庄乡、施庵镇校建工程项目
2.2 项目编号: XYGGZY-2025- 39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项目概况: 新野县上庄乡、施庵镇校建工程项目
2.5 建设地点: 新野县境内
2.6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7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2.8质量要求: 达到 国家 建筑安装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 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4 个标段
第一标段:新野县上庄乡康营小学、马集小学校建工程;
第二标段:新野县上庄乡一中心、一初中校建工程;
第三标段:新野县上庄乡柳坡小学、老龙镇小学校建工程;
第四标段:新野县施庵镇曾营学校等 4个学校校建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 工程 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工程 专业 贰 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
( 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 2 2 年、 202 3 年、 202 4 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不提供);
(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 6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7 )本 项目 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 8 )本 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9 ) 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同一项目经理只能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