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元坝272H等井区开发调整产能建设项目收、发球筒公开招标发球筒DN250/DN1509.6MPa招标公告
四川
-广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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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元坝272H等井区开发调整产能建设项目收、发球筒公开招标发球筒\DN250/DN150 9.6MPa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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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元坝272H等井区开发调整产能建设项目收、发球筒公开招标发球筒\DN250/DN150 9.6MPa(招标编号:NZZ251121-4017-104545)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发球筒\DN250/DN150 9.6MPa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元坝272H等井区开发调整产能建设项目收、发球筒公开招标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发球筒\DN250/DN150 9.6MPa | 1.000 | 件 |
| 2 | 收球筒\DN250/150 9.6MPa | 1.000 | 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应具有A2及以上压力容器生产设计、制造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至本标书售卖日前3月(以发票日期为准)至少1份抗硫化氢(硫化氢摩尔百分比不低于5%,压力不低于9.6MPa)收球筒或发球筒或发球出站模块的销售合同(包括合同文本复印件、关键技术页复印件、销售发票)。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在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协议的编制并提交至业主方。技术协议签订后15天内完成技术规格书文件清单中先期确认文件(图纸、计算书、性能曲线等资料)的编制并提交至业主方(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人必须确保收、发球筒本体的设计及制造及售后培训等全部核心工作由其自身完成。投标时须附上带有生产工厂名称及经纬度信息的标识牌照片作为证明。招标人保留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不定期飞行检验的权利。投标人须提交对此条款的书面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1.5 其他要求。
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9 20:2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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