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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陇南市2025年天陇铁路工地通及通信线路综合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甘肃

-

陇南市

发布时间:2025-11-14招标公告

正在报名中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陇南市 2025年天陇铁路“工地通”及通信线路综合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CT20251017294-1 】),招标人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 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 /工程量、建设地点、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1.1.1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量: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75.52万元(含税 ) 。

本次天陇铁路 “工地通”及通信线路综合服务需包工包料完成新建杆路、杆路拆除、光缆附挂、施工协调、征地补偿、通信企业的割接、迁改恢复等全部施工内容,预估工程量详见下表。并包含整个项目协调(业主方、各通信企业及选址用地)、配合交付、配合验工计价、结算及各运营商通信光缆搬迁后割接恢复、维护等,且需负责出具所需的全部纸质、电子版竣工资料 ,以 及竣工路由图纸( CAD)等。

序号 段落 新建部分 拆除部分
预估附挂光缆条数/芯/条 ( 含材料 ) 新建杆路 ( 含材料 ) 杆路拆除
24芯 48芯 96芯 114芯
1 D17K159+000 3 4
2 D17K165+500 1 8
3 D17K165+600 2 4
4 D17K166+450 5 3
5 DK179+100 4 3
6 DK179+350 2 4
7 DK179+680 3 5
8 DK200+650 3 6
9 DK200+840 2 6
10 DK201+300 1 5
11 DK202+160 4 4
12 DK202+200 5 2
13 DK202+250 2 4
14 DK202+610 4 3
15 DK203+700 5 2
16 DK203+800 4 4
17 DK205+690 4 3
18 DK205+760 5 2
19 DK206+220 3 6
20 DK206+400 5 3
21 DK206+540 2 3
22 DK206+990 2 5
23 DK208+050 2 3
24 DK208+650 5 4
25 DK208+870 3 6
26 DK209+090 1 5
27 DK211+830 4 2
28 DK212+150 3 6
29 DK212+830 2 3
30 DK212+970 4 4
31 DK213+030 3 6
32 D17K166+000 / 7
33 D17K166+450 4 1
34 DK179+500 2 3
35 DK199+950 3 3
36 DK200+300 3 4
37 DK205+190 3 1
38 DK205+400 / 8
39 DK206+870 5 2
40 DK207+450 2 5
41 DK208+350 2 4
42 DK208+490 2 4
43 DK209+850 1 5
44 DK212+400 2 5
45 安化站内 2 3
46 DK158+470 2 2
47 DK141+150 2 5
48 DK230+150 4 2
49 DYK232+720 5 /
50 D17K157+700 6 2
51 D17K158+420 4 2
汇总 / 152 196

1.1.2建设地点:甘肃省-陇南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1.3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并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1.4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工期 :自招标人委托下达之日起 18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委托内容并通过验收。

1.3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4 质保期要求:施工建设部分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5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有效期满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及违约条款的效力,不影响合同标的物的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的继续履约。

1. 6 合同签订方式:单项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以预算金额签订,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审计。

1. 7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 8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 投标报价在基准价的基础上进行折扣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非 OFF)100%(安全生产费、临时设施费、规费和乙供材料不参与打折)。基准价详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1)乙供材料价格按中标单位提供的材料购置发票单价和最终审定的数量据实结算。

( 2)安全生产费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按工程专业类型全额计列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费按照建安工程费全额的2%计取),且不打折。

序号 施工内容 单位 基准价:不含税单价/元 (含 乙供材料费、 安全生产费 )
1 附挂 24芯光缆 条 / 公里 3654.65
2 附挂 48芯光缆 条 / 公里 5948.18
3 附挂 96芯光缆 条 / 公里 6283.03
4 附挂 114芯光缆 条 / 公里 6632.67
5 新建杆路 路 / 公里 11230.16
6 杆路拆除 公里 3312.84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1.2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1.3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以上是指二级、一级)资质;

证明材料要求:I.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照片;

II.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2.1.4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照片。

2.1.5 本项目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 通信主管部门 颁发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证)》且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1人:同时具 备 通信主管部门 核发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及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 有效的 《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均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专职安全员1人:具备 通信主管部门 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证)》且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4特种作业人员3人:具备 应急管理部门 颁发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 1人;具备 应急管理部门 颁发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 2人。

证明材料要求:I.上述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相应证书扫描件或照片、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社保局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如拟派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协议(或劳务合同);如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II.相关证书如为电子证书,其载明的有效期和使用期均须处于有效状态;

III . 同一组施工队伍内部、不同施工队伍之间人员均不得复用 ;

IV . 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须提供本人手写签名并在使用有效期内的证书,否则证书无效;

V .上述人员资格证书中涉及注册/所在单位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2.1.6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2年10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同类项目【 通信光缆线路施工类 】业绩,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 550万元。

证明材料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合同日期及金额认定:A.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以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的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一致的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一方未签署日期的,以另一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双方均签署日期的,以较晚的日期为准;合同双方均未签署日期或签署日期均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且合同关键页要求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B.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以及框架协议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一致的截图)。时间以结算单(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结算单(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协议的总额。框架协议须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线下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订单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线上平台订单,则提供清晰的系统订单截图。如订单为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订单,仅需提供完整清晰的订单系统截图(订单内容、金额、订单时间等关键信息)或经合同买方(合同买方的下属单位)进行盖章确认的订单明细表。C.发票不属于结算单;

2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3若合同中包含其他无关业绩的,须提供属于本项目类似业绩范围内的金额证明材料,如订单、发票、供货单等。若所提供的合同或订单中无法明确看出标的属于本项目采购标的范围的,可由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甲方出具相应证明文件作为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章);

4所要求的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投标人的业绩等材料,分公司不得使用总公司的业绩,母公司、子公司业绩不予认可;

5如出现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存在合同信息不全、不符合以上要求、错漏、扫描件不清晰等问题,相应合同金额不予认可;

6本项目投标人之间签订的业绩材料,不予认可。

2.1.7 控股管理关系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平台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的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1.8 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招标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黑名单”(被禁止参加该类产品/服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的,且惩戒期未满的;

( 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 19)有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情形的;

( 20)有违法转包、分包情形的;

( 2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承诺书。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承诺函)。

2.4 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和分包(须提供承诺函)。

2.5 其他要求:

(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

( 2)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人员、资质等材料必须是投标人的,材料须符合以下要求:

1如分公司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业绩、人员、资质等材料;

2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业绩、人员、资质等材料均不通用。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年11月14日 14时00分 至2025年 11月19日 24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6】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 “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点击领取”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 .3 条款。

4.2.3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9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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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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