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十八中(原新芜区政府)早期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 项目名称 | 市二十八中(原新芜区政府)早期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二次) |
|---|---|
| 项目编号 | WH010FJ25EP0631 |
| 标段名称 | 市二十八中(原新芜区政府)早期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二次) |
| 标段编号 | WH010FJ25EP0631 01-1 |
| 招标人 | 名 称 |
| 地址 | 芜湖市镜湖区九华中路 187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需解锁 需解锁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 1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需解锁 需解锁、需解锁、需解锁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 5 年 11 月 11 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 |
| 费率( %) | 72.60 |
| 项目 负责人 | 项目经理:赵云龙,设计负责人:任慧,施工负责人:赵云龙 |
| 证书编号:项目经理:豫 2412022202309954,设计负责人:2021101B0687,施工负责人:豫2412022202309954 | |
| 证书名称: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设计负责人: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
| 工期 | 55 个日历天(设计期限 15 个日历天,施工工期 40 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施工:广隆 .?h瑭府;设计:瑞丽古程?Z园项目人防工程设计;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获奖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乙级 |
| 费率( %) | 73.33 |
| 项目 负责人 | 项目经理 : 程华斌 ; 设计负责人 : 缪祥龙 ; 施工负责人;程华斌 |
| 证书编号:项目经理:豫 需解锁01313 ; 设计负责人: Y120244051840171466,施工负责人:豫需解锁01313 | |
| 证书名称: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设计负责人:建筑工程建筑设计高级工程师,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 |
| 工期 | 55 个日历天(设计期限 15 个日历天,施工工期 40 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施工:太谷龙湖金谷商住小区 9#、10#、11#住宅楼;设计:沣东耀动体育文化广场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获奖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 建筑行业(人防工程、建筑工程 )甲级 |
| 费率( %) | 76 |
| 项目 负责人 | 项目经理:史炳炳,设计负责人:汪梅,施工负责人:史炳炳 |
| 证书编号:项目经理:苏 232212112943,设计负责人:243201002071140027,施工负责人 : 苏 232212112943 | |
| 证书名称: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设计负责人:建设工程正高级工程师,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
| 工期 | 55 个日历天(设计期限 15 个日历天,施工工期 40 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霍林郭勒市 “2205”人防工程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获奖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 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 样本 值 单位:黄山韶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鲁班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欣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全力建设有限公司、河南中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需解锁、安徽华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 评标基准价为: 72.66%; 3、得分情况详见附件; |
| 提示 | 1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联系电话:需解锁。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 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 内容异议 ,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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