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集团工程技术创新有限公司管道工程技术与装备重点实验室(一期)建设项目超声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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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国家管网集团工程技术创新有限公司管道工程技术与装备重点实验室(一期)建设项目超声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A-GCJS-25100148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管网集团工程技术创新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具体以实际下达的采购订单地址为准
标段数量:
3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管道工程技术与装备重点实验室对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锚定行业先进目标,致力于设计软件国产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变革,引领行业技术进步。具备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研究、工程软件国产化开发及焊接、无损检测及防腐等管道核心技术与装备研发能力,新技术与装备检验认证、中试与孵化能力,构建“工厂化、流水线”式的创新研发体系。实验室建成后,具有承揽管道工程技术与装备研发、工艺开发与试验、软件国产化研究与验证及管道焊接、无损检测、防腐补口等装备、工艺、人员的认证等业务能力,全力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与效率,推动“全国一张网”高质量建设。 根据管道工程技术与装备重点实验室构建“工厂化、流水线”式的创新研发体系的总要求及“数字化和智能化”的功能设计原则,管道工程技术与装备重点实验室(一期)建设项目拟采购一批超声检测设备。 要求卖方负责设备的设计、制造、集成;对设备的性能、功能、总体装配质量、运输、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负责;就设备操作、维护等方面知识对买方人员培训;提出设备安装条件和设备基础技术要求,参与买方组织的设备基础验收;与实验室数字化系统协同,实现试验数据、设备运行状态等数据的上传,实现设备启停的远程控制;所供设备满足国家、行业、企业标准规范及买方使用需求。
国家管网集团工程技术创新有限公司管道工程技术与装备重点实验室(一期)建设项目超声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标包1-自动化水浸超声检测设备采购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免费获取
开标时间:
2025-12-05 08:3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自动化水浸超声检测设备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标包1、2、3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标包1、2、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至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主要页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主要页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事业单位或高等院校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财务证明文件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加盖公章。 3.标包1、2、3信誉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2)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提交最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5)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黑名单。 (1)-(3)项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4.业绩要求: 标包1-投标人应提供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设备(自动化水浸超声检测设备的性能、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接近技术规格书中要求)销售业绩1台(套)。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业绩合同(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销售发票扫描件(销售金额等敏感信息可隐去),有效业绩合同应能体现买方名称、设备型号及规格、供货数量等信息。 标包2-投标人应提供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设备(全自动超声检测设备的性能、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接近技术规格书中要求)销售业绩1台(套)。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业绩合同(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销售发票扫描件(销售金额等敏感信息可隐去),有效业绩合同应能体现买方名称、设备型号及规格、供货数量等信息。 标包3-投标人应提供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设备(具有全聚焦功能的便携式相控阵超声检测设备的性能、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接近技术规格书中要求)销售业绩1台(套)。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业绩合同(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销售发票扫描件(销售金额等敏感信息可隐去),有效业绩合同应能体现买方名称、设备型号及规格、供货数量等信息。 5.标包1、2、3其他要求: 5.1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 (1)允许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2)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的设计、制造、集成、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或由上述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3)投标人应为原厂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指定的代理商,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制造商同时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则取消该品牌的投标资格,进口产品需提供授权证书。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必须出具声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承诺: 1)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已被确认; 2)投标文件中交货期已被确认; 3)制造商负责技术服务,或提供对投标人技术服务的授权和服务支持; 4)投标文件中的货物来自原产地已被确认; 5)承诺负责签署合同的技术附件(即合同技术附件必须由制造商授权人以制造商的名义签署) 5.2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国家管网集团工程技术创新有限公司管道工程技术与装备重点实验室(一期)建设项目超声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标包2-全自动超声检测设备采购
标段编号:
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免费获取
开标时间:
2025-12-05 08:3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全自动超声检测设备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标包1、2、3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标包1、2、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至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主要页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主要页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事业单位或高等院校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财务证明文件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加盖公章。 3.标包1、2、3信誉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2)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提交最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5)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黑名单。 (1)-(3)项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4.业绩要求: 标包1-投标人应提供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设备(自动化水浸超声检测设备的性能、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接近技术规格书中要求)销售业绩1台(套)。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业绩合同(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销售发票扫描件(销售金额等敏感信息可隐去),有效业绩合同应能体现买方名称、设备型号及规格、供货数量等信息。 标包2-投标人应提供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设备(全自动超声检测设备的性能、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接近技术规格书中要求)销售业绩1台(套)。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业绩合同(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销售发票扫描件(销售金额等敏感信息可隐去),有效业绩合同应能体现买方名称、设备型号及规格、供货数量等信息。 标包3-投标人应提供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设备(具有全聚焦功能的便携式相控阵超声检测设备的性能、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接近技术规格书中要求)销售业绩1台(套)。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业绩合同(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销售发票扫描件(销售金额等敏感信息可隐去),有效业绩合同应能体现买方名称、设备型号及规格、供货数量等信息。 5.标包1、2、3其他要求: 5.1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 (1)允许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2)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的设计、制造、集成、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或由上述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3)投标人应为原厂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指定的代理商,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制造商同时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则取消该品牌的投标资格,进口产品需提供授权证书。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必须出具声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承诺: 1)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已被确认; 2)投标文件中交货期已被确认; 3)制造商负责技术服务,或提供对投标人技术服务的授权和服务支持; 4)投标文件中的货物来自原产地已被确认; 5)承诺负责签署合同的技术附件(即合同技术附件必须由制造商授权人以制造商的名义签署) 5.2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国家管网集团工程技术创新有限公司管道工程技术与装备重点实验室(一期)建设项目超声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标包3-常用超声检测设备采购
标段编号:
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免费获取
开标时间:
2025-12-05 08:3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常用超声检测设备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标包1、2、3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标包1、2、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至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主要页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主要页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事业单位或高等院校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财务证明文件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加盖公章。 3.标包1、2、3信誉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2)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提交最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5)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黑名单。 (1)-(3)项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4.业绩要求: 标包1-投标人应提供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设备(自动化水浸超声检测设备的性能、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接近技术规格书中要求)销售业绩1台(套)。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业绩合同(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销售发票扫描件(销售金额等敏感信息可隐去),有效业绩合同应能体现买方名称、设备型号及规格、供货数量等信息。 标包2-投标人应提供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设备(全自动超声检测设备的性能、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接近技术规格书中要求)销售业绩1台(套)。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业绩合同(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销售发票扫描件(销售金额等敏感信息可隐去),有效业绩合同应能体现买方名称、设备型号及规格、供货数量等信息。 标包3-投标人应提供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设备(具有全聚焦功能的便携式相控阵超声检测设备的性能、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接近技术规格书中要求)销售业绩1台(套)。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业绩合同(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销售发票扫描件(销售金额等敏感信息可隐去),有效业绩合同应能体现买方名称、设备型号及规格、供货数量等信息。 5.标包1、2、3其他要求: 5.1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 (1)允许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2)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的设计、制造、集成、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或由上述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3)投标人应为原厂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指定的代理商,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制造商同时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则取消该品牌的投标资格,进口产品需提供授权证书。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必须出具声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承诺: 1)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已被确认; 2)投标文件中交货期已被确认; 3)制造商负责技术服务,或提供对投标人技术服务的授权和服务支持; 4)投标文件中的货物来自原产地已被确认; 5)承诺负责签署合同的技术附件(即合同技术附件必须由制造商授权人以制造商的名义签署) 5.2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11-14 12: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11-21 12:00:0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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