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分公司鹤岗电厂3号汽轮机综合升级改造施工工程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
-鹤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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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黑龙江分公司鹤岗电厂3号汽轮机综合升级改造施工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华能黑龙江分公司鹤岗电厂3号汽轮机综合升级改造施工
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11-3-293 )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鹤岗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黑龙江分公司鹤岗电厂3号汽轮机综合升级改造施工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鹤岗电厂3号汽轮机制造厂家为哈尔滨汽轮机制造有限公司,2007年8月投产,为CLN600-24.2/566/566型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三缸四排汽、单轴、双背压凝汽式汽轮机。3号汽轮机综合升级改造项目于2025年7月获得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批复。
2.2招标范围:鹤岗电厂3号汽轮机高、中、低压缸通流改造;低压缸零出力改造;3号机组供热抽汽管道增容改造;3号汽轮机配汽机构阀门倒密封改造;主机EH油系统管道改造。包含该工程范围内的保温、脚手架安装拆卸等。
2.3工期:75天,计划为2026年9月1日开工,2026年11月15日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资质: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一级);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通流改造业绩或1项600MW及以上机组汽轮机主设备安装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允许非主体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11-21 23:59(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