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公安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浙江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台州市公安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
项目名称: 台州市公安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台州市公安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438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台州市公安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438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经对该地段周边房屋考察,无论是位置、面积、交通、车辆停放、办公条件及周围环境等各方面因素都最具符合台州市公安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要求,且在现有的财力、场地等因素条件下该地段最适合台州市公安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办公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台州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台州市甲南大道东段9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14日 至 2025年11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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