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2025年畜禽制(繁)种能力提升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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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灵寿县2025年畜禽制(繁)种能力提升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寿县2025年畜禽制(繁)种能力提升项目 已由 灵寿县行政审批局 以 灵农{2025}11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河北精之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企业 ,出资比例为 政府41.22%;企业58.78% ,招标人为 河北精之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灵寿县2025年畜禽制(繁)种能力提升项目 供货期:非定制设备5日历天到货,定制产品30日历天到货。建安工程完工后进行设备安装调试。(2-4标段) 工 期:120日历天(1标段)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5274.09平方米(含猪舍、猪精储存库、疫病检测实验室、车辆洗消中心2栋、封闭连廊、道路硬化等)、土地平整1项、旧猪舍保温喷涂2800平方米;购置精液自动化等设备83台(套)。 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其中1标段:建安工程;2标段:猪场养殖设备及疫病检测实验室装修设备;3标段:精液自动化设备及动物疫病检测实验室检测设备;4标段:猪场车辆。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新建5274.09平方米(含猪舍、猪精储存库、疫病检测实验室、车辆洗消中心2栋、封闭连廊、道路硬化等)、土地平整1项、旧猪舍保温喷涂2800平方米;购置精液自动化等设备83台(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1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 3.1.2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3 1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23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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