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涝洼地治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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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县涝洼地治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名县涝洼地治理项目(二次) 已由 大名县行政审批局 以 大审批招标核[2025]4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名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不足部分可通过社会资本、项目融资、县财政配套等方式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大名县再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大名县部分耕地严重退化,土壤重度板结,雨季十年九涝,夏季作物大面积绝收或大幅度减产。大名县急需治理涝洼地,恢复土壤团粒结构和正常的渗水功能,实现夏粮正常种植。土壤治理项目涉及沙圪塔镇等13个乡(镇),54个村,对32,428.65亩土地进行涝洼地治理。本项目要求采用生物治理的技术和方法,治理过程能与当地农业生产同步作业,治理措施包括土壤检测、生物剂及打药机购置、土地整理翻耕、生物剂喷洒以及治理全过程的技术服务等。 2.2 建设地点:大名县; 2.3 计划工期:2025年-2027年; 2.4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标准。 本次招标共分为1标段。
2.2招标范围: 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备相应的项目组织和施工能力;(2)投标人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1.2信誉要求 :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其他要求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24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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