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资本公司华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律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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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资本公司华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律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11-1-371 )
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资本公司华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律服务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
2.2 规 模: 华能资本公司华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律服务招标
2.3 标段划分: 华能资本公司华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律服务招标
2.4 服务地 点: 北京市/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争议结束之日止
2.6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律分析及策略制定阶段:根据案件材料,开展深度法律分析,梳理核心争议焦点,为公司定制个性化的争议应对策略方案,并出具《法律分析及策略报告》。
(2)沟通协商阶段:根据公司要求,代为或指导公司与税务机关、交易对手进行专业沟通与协商,起草或审阅沟通协商阶段涉及的相关文件。
(3)行政复议代理阶段:根据公司决策,全流程代理行政复议工作,包括撰写法律文书、提交申请、参加听证、接收并解读《行政复议决定书》等。
(4)行政诉讼代理阶段:若行政复议未达目标且经公司决策提起诉讼,则承担全流程诉讼代理职责(为免疑义,包括一审、二审及再审等全部程序(如涉及)),具体工作包括立案、庭审、接收并解读裁判文书等。
(5)基于本项目提出的其他合理法律服务需求。
本次采购设置报价上限为800万元,包括固定基础费用和风险代理费,其中固定费用不超过50万元,风险代理费不超过750万元。如涉税争议因政策变化、公司自行和解等非因服务机构原因而提前解决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有效的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度考核,须提供扫描件;最近3年未受到税务机关、金融监管机关、司法机关的行政处罚,且未受到律师协会的公开谴责及以上的行业处分,不存在服务对象利益冲突问题(须提供承诺函或有效证明材料)
(2)业绩经验:①投标人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应具备涉税争议解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标的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金融/商事争议解决三个领域的法律服务业绩。以上服务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须至少提供一份合同关键页(含合同首页、签字页、服务范围页)或其他能够证明合同已履行的材料(如结算增值税发票、支付凭证、客户确认的服务完成证明等),否则该业绩按无效处理。
(3)拟委派服务团队要求:服务团队不少于5人(含负责人),团队成员均取得律师执业证,须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5-11-27 17:00(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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