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11月渝武房建项目交通标识牌材料采购公开询价公告
重庆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11月渝武房建项目 交通标识牌材料 采购公开询价公告
由于工作需要,我公司准备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 交通标识牌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第二章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登录中交招采网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出现至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情形的,询价小组将根据具体报价情况重新询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
4、付款单位: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 司重庆渝武高速公路复线(北碚至合川段)项目经理部。
结算支付方式 : 甲方在取得乙方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 ,在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各项资料齐全,并经甲方项目经理签认后送甲方财务部入账的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百分之 70 %,剩余30%计入后续欠款中,在上次支付3个月内完成剩余30%支付,以此类推。
付款方式为供应链金融票据(供应链产品包含不限于中交电票 ,商承,E信通等),票据款比例占总货款100%且票据期限为12个月,贴息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5、技术质量要求:
(一)质量应符合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供应材料质量应符合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的要求。
(二)甲方可对当批次货物的质量和技术标准提出特殊要求。上述标准出现不一致的,应执行最严格的标准。在项目开工至通过交工验收之日,国家、行业标准或规范出现修改或新颁,由卖方决定是否采用新标准或新规范,价格不因标准和规范适用的变化而调整。
二、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指材料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综合单价,即全部报酬。结算单价实行固定单价。
1、供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至 工程结束 ;交货地点: 重庆渝武高速公路复线 (北碚至合川段)
2、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报价含价款、税金以及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等物资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的其他费用。报价为一轮报价,不进行二轮报价,且报价形式为密封报价,最低有效报价为中标价,供应商报价以系统报价单为准。不允许缺项报价,缺项报价视为包含在总价中。
3、所投产品应当能提供方便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
三 、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 针对本公司所需求的各类物资做出的报价,应以不含税单价 +税费=综合单价的形式分列,且在报价函中应显示所有物资的总金额。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加签字并盖公司公章,并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中交招采网。
四 、询价函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1月19日15 时 00分 至2025年11月22日15 时 00分 ,通过登录供应商门户(网址: 下载询价函。
五 、报价单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5日15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报价文件。
2.逾期送达的投标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报价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线上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报价的数据为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物资采购联系人: 郑爽 采购平台操作联系人: 陈垚垚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 5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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