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湖北分公司荆门热电1、2号机组烟气深度治理改造工程可研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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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湖北分公司荆门热电1、2号机组烟气深度治理改造工程可研编制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11-3-389 )
项目所在地区: 湖北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湖北分公司荆门热电1、2号机组烟气深度治理改造工程可研编制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详见技术规范书。
2.2服务地点: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
2.3采购内容:参照《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DL/T5374-2018)的要求,对工程实施的必要性、现有机组和烟气处理装置的运行现状、工程背景条件、改造工程建设条件和设计数据等主要设计边界条件进行研究论证,提出超低排放改造技术路线,并对脱硝、脱硫、除尘等工艺系统进行概念设想,对项目施工条件和建设工期进行论证,并进行超超低排放工程的投资估算和经济效益评价。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及其相关的技术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配合审查、收口、出版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取得后15日内完成出版稿编制并出版。
2.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含核电站常规岛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超低排放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5-11-26 17:00(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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