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实验中学九年级课后服务学生配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
-葫芦岛市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实验中学九年级课后服务学生配餐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S2022-ZCGK01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实验中学九年级课后服务学生配餐项目
预算金额:28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学生营养配餐服务,配餐一餐次包括:副食三种菜(两荤一素),主食(米饭或杂粮饭),一种辅食(酸奶或水果或西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上学期有效期为10月至下年1月,下学期有效期为3月至6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对小微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7日 至 2022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现场领取(为做好防疫工作,外地来葫投标人员应按葫芦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要求配合检查。各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斟酌投标时限,如因隔离等原因超过投标时限,后果自负。)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2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4)食品经营许可证。
2.招标公告发布网站:本项目同时在《中国》及《中国》网站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实验中学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绣街43号
联系方式:赵校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兴城市首山路18丙-1E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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