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城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
-宁波市
1.招标条件
招标人 : 宁波市鄞城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城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实施地点:位于鄞州区行政区域内,具体由招标人指定。
项目概况:对宁波市鄞城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范围内的运营项目进行现场及后台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智慧停车、智慧照明、智慧充电桩设备等所有业务板块。
招标控制价: 1100万元/年。
服务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的,第二年合同可以续签。
招标范围:宁波市鄞城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范围内所有的运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智慧停车、智慧照明、智慧充电桩设备等业务板块的现场及后台管理。具体为道路泊位数据采集、现场巡查贴单、各项目现场秩序维护、技术问题上报、后台业务审核处理、客服中心工单处理、用户答疑、投诉、咨询处理、各项目设施设备巡查、各项目台账登记、巡逻车、手持机等各项目设备的日常调用、管理、维修等。
标段划分: 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委派壹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
3.4 其他:
3.4.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失信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8 月 25 日 16时00分之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能网上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0574-83033570。
4.2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项目名称)。
账号名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9421001040012600
开户行:农业银行东湖支行
4.3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的,招标人(代理人)在投标现场将拒绝其投标。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肆拾万 元
5.2投标人应于2022年 9 月 7 日 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等形式交至以下帐户: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银行)
账号: 6235390020061808582
5.3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0574-88225170,传真:0574-28830175。
5.4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YZ-QTJY(2022)- 190 ”,如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子包)缴纳保证金的,还需要注明标段号(子包号),未注明项目编号和标段号(子包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9 月 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 http://yinzhou.nbggzy.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市鄞城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 487号
联 系 人: 贺意波、毕健敏
电 话: 0574-83033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