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自动驾驶工程智慧交通助推山区共同富裕创新示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浙江
-丽水市
松阳自动驾驶工程(一期)智慧交通助推山区共同富裕创新示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 SGCEPC2022-009
一、招标条件
松阳县城乡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松阳自动驾驶工程(一期)智慧交通助推山区共同富裕创新示范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208-331124-04-01-619231 ,建设资金 企业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代理本 项目 的招标事宜。现对 松阳自动驾驶工程(一期)智慧交通助推山区共同富裕创新示范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 进行 公开 招标。
二、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建 [2021]2号文件)的规定和并结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文件精神和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
2.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外场设备方面,拟投入 L4 级自动驾驶公交车、L4级自动驾驶观光车、自动驾驶物流车、自动驾驶清扫车共计8 辆,在12 个交叉口布设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布置差分基站一座,建设5 套智慧交通站台、8 个临时停靠点和1 个专用充电桩。在系统平台方面,拟建设具备综合监控、数据管理、运营管理、信息发布、运维功能的自动驾驶云控平台以及具备交旅数据驾驶舱、随车文旅信息、用户端等模块的交旅融合服务平台,同步配置相应的算力资源、安全体系、网络设备、网络服务、视频存储等软硬件设备;二期基于一期实施效果,拟继续投入自动驾驶车辆,以及配套外场设备和系统平台建设。
概算总投资 8798.75万元,其中工程部分造价7600.44万元。
四、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及保修服务等内容。
五、项目工期
设计工期: 施工图送审稿要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0 天内完成;
施工工期: 60日历天 ,自监理人签发开工令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工期 。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六、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规范合格 。
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规范合格及以上 。
七、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6538.41 万元,其中:建安(含设备)工程费 6394.40 万元,设计费 144.01 万元。
八、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 公路行业设计丙 级 及以上 资质 或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2 )施工资质:具有 公路养护二类乙级或公路养护二类甲级 资质;
3.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
4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4 .1项目 负责人 的要求: 具有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或 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资格,注册 或 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 ,牵头人单位 委派 )。 项目负责人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 项目负责人 、 施工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 。
4.2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具有 公路工程 (或相关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 , 承担设计任务 单位 委派 ) 。
4 .3 施工负责人 的要求:具有 公路 工程( 或相关专业 ) 高级工程师职称 , 养老保险缴入 投标人单位, 且 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 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成员委派 )。
4 .4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 (联合体投标的包括所有成员方) 及上述拟派 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不在被国家 、 省、市、县 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4.5联合体投标的,如牵头人为承担施工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以相互兼任。
5 .其他要求:
5 . 1 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在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5 . 2 本项目不允许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的拟派 项目负责人 。
九、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审查,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已有预中标项目的;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资格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原件( 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2、中标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在松阳设立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实行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按《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丽水无欠薪”建设 领域相关工作的通知》(丽建发[2018]92 号)执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等按松建设〔2018〕71号、松建设〔2018〕72号及其它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途径
1、本工程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以网上方式发放。
2、 网上: 2022年 09 月 07 日 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松阳) http://sc.lssggzy.com/syweb/ 上发布并供。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松阳县城乡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水南街道南环路 199 号 | 地址: | 松阳县西屏街道长松路 28 号 3 楼 |
联系人: | 江 先生 | 联系人: | 杨工 |
电 话 : | 0578-8806516 | 电 话: | 0578-8819282/15024676284 |
备案单位(盖章):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2年 09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