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洪管道及斗门水闸建设工程
福建
-福州市
排洪管道及斗门水闸建设工程 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现对排洪管道及斗门水闸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1.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
资格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份
商务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2.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识规定如下
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商务文件必须分别单独装订。资格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封套的封面上应标明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标段(如有);(3)投标文件的内容(如资格文件、商务文件)。封套的封面上还应注明: 年 月 日 时 分(即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开标日期和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并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出现招标人不予受理情况时能原封退回。封套的封口处均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商务文件的密封和标识规定同资格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注:本项目通知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项目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清市海口镇前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壮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具体以此信息内容体现的发布媒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