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迎安井5-1号厂房修缮项目
福建
-福州市
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先农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仓山区迎安井5-1号厂房修缮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福州市仓山区迎安井5-1号厂房修缮项目
项目编号: FJHZ-YQ-20221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燕婷
项目联系电话:0591-381656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先农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先农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先生 135093759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袁燕婷 0591-3816563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
一、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邀请书
致: 福建辉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亿嘉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西正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仓山区迎安井5-1 号厂房修缮项目 已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先农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先农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先农村 ;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 98194 元 ,K值: 5% ,最高投标限价: 93284.3 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或三级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08日至2022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 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低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2 年10 月20日17时00分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仟玖佰陆拾叁元整(¥1963 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7.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接收人为:地点: 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 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 ;接收人: 招标代理工作人员 。
7.3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7.4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当持身份证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并持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
7.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先农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先农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13509375962 ,传真: /
联系人: 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 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 ,
邮编: 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38165630 ,传真: /
联系人: 袁燕婷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人民政府监督部门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
二、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21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8194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