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区2022年区域散煤替代工程冬季清洁取暖光热+电散户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抚顺市
新抚区2022年区域散煤替代工程冬季清洁取暖“光热+电”散户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 新抚区2022年区域散煤替代工程冬季清洁取暖“光热+电”散户改造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 9 月 27 日10 时 00分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2-210402-00013
项目名称: 新抚区2022年区域散煤替代工程冬季清洁取暖“光热+电”散户改造项目
包组编号:0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 660,24 0.00 元(人民币 10480 元/ 每 户,暂定 63 户,具体户数以实际发生结算)
最高限价:人民币 660,240.00 元(人民币 10480 元/ 每 户,暂定 63 户,具体户数以实际发生结算)
采购需求: “太阳能光热 +电 ”清洁采暖设备暂定 63 套 (具体 设备参数 详见 货物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2022年10月25日 前完成全部住户(暂定 63 户)系统相关设备供货、安装及联合试运转并达到要求(因供电公司外配套没有完成不能实现运转或其他经采购人和区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的特殊情况除外)。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落实政策为促进 中小企业、 促进 残疾人 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策为促进 中小企业、 促进 残疾人 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安装的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须在本单位注册) ,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 9 月 5 日 至 2022年 9 月 13 日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 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 9 月 2 7 日10 时 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 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投标供应商 获取采购文件 (按照采购公告界面提示操作即可)成功后请将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开户行信息编辑成一个WORD文档发送至 。
(二)项目管理方式:
1、本项目实行全过程动态化管理方式,随机抽取一户进行抽检(抽检货物送至第三方权威质检检测部门进行检测,且需出具质检报告),抽检合格率需为100%,抽检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如进行抽检考核的抽检合格率未达到100%,则增加抽检频率进行抽检考核,随机抽取一户进行抽检,抽检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如 第二次进行 抽检考核的抽检合格率仍未达到100%,中标供应商需拆除已安装设备,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取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终止采购合同、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同时需赔偿采购人的相关损失。如中标供应商拒不拆除已安装设备,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该合同包中未安装部分划归至其他合同包或重新招标。
4、安装完成每一户都需对用户进行满意度调查,用户满意度需为100%,如用户不满意,中标供应商需立即整改至用户满意为止,方可对下一用户进行安装。如整改后用户仍不满意或中标供应商不积极整改,则中标供应商需拆除已安装设备,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取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终止采购合同、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同时需赔偿采购人的相关损失。如中标供应商拒不拆除已安装设备,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该合同包中未安装部分划归至其他合同包或重新招标。
九、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抚顺市新抚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205室
联系方式: 许甜甜 0 24-52862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 宁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路东段幸福城二期9号楼门市
联系方式: 亓
邮箱地址:
开户行: 盛京银行抚顺东洲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1717 0801 0200 0000 5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亓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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