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船山区第二人民医院遴选检验试剂配送服务商项目中标公告
四川
-遂宁市
一、项目编号:SSTH2022-066号 (招标文件编号:SSTH2022-066号)
二、项目名称:遂宁市船山区第二人民医院遴选检验试剂配送服务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遂宁高新区物流港玫瑰大道256号安恒实业基地办公大楼(1号楼)一段二层一侧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需解锁 | 遂宁市船山区第二人民医院遴选检验试剂配送服务商项目 | / | 1、配送及服务要求 1.1投标人应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规格、有效期及时供货。如中标后不能满足采购人上述需求,直接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的,对采购人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及负面影响的,将停止投标人供货资格,并按照相关法律及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2属于四川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目录内的产品,按《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川医保规〔2021〕10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和配送,无参考价格的新进挂网产品,其价格由采购人参照有参考价格的同类产品、按照采购人内部采购管理制度和程序进行确定。 1.3当遇到国家或省级有关管理部门有新的规定或要求时,须按新的规定或要求执行。 1.4配送数量要求: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检验试剂种类和数量配送。配送试剂的有效期须大于等于试剂本身有效期的三分之二。 1.5配送时效及地点要求:收到配送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在24小时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1.6投标人应在采购人需要时,负责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为所供产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1.7若采购人在使用货物的过程中发现问题,供应商应到达现场进行解决。 1.8因试剂质量问题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9在服务期内成交配送的试剂采购人未使用完,导致试剂的有效期邻近(3个月将到期的试剂)须给予调换。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蒋玲(组长)阳孟,刘云,廖晓华,喻茂全(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遂宁市船山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遂宁市船山区兴文路323号
联系方式:喻老师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五彩缤纷路758号(水浒庄楼上)4楼
联系方式:需解锁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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