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公安局西流派出所建设项目
河北
-邢台市
新河县公安局西流派出所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河县公安局西流派出所建设项目已由 新河县发展改革局 以 新批投资【2018】5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河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94:6 ,招标人为 新河县公安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派出所业务用房一栋,建筑面积 458.55平方米,建筑高度7.45米,地上2层,砖混结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 / 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3-27 至 2018-04-02 ,每日上午 8:3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相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如果本项目有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公告发布的媒体发布(不发布书面通知),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4-18 14:30 ,地点为 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新河县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 |
| 邮编: | 邮编: | 056002 | |
| 联系人: | 魏金忠 | 联系人: | 张江飞 |
| 电话: | 0319-3735966 | 电话: | 13473066625 |
| 传真: | 0319-3735966 | 传真: | 0310-3295599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13473066625@163.com | |
| 网址: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网址: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 账号: | 账号: | 13001648608050500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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