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中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江苏
-扬州市
项目概况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中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维扬路106-1号商城国际大厦19楼192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VCCGDLCS-2022333
项目名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中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磋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1日 至 2022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维扬路106-1号商城国际大厦19楼1922室
方式: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盖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1919开标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1919开标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本次项目采购人将组织投标供应商进行集中现场勘察,投标供应商派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按时参加勘察。未参与现场勘察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出具苏康码、行程码等。
集中勘察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下午15:00-16:00(过时不候)
集中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中学
现场勘察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中学
地址:扬州市临港新城毓秀路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扬州市维扬路106-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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