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应急车辆驾驶辅助工作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四川
-成都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YTTH-2022-FC0263 (招标文件编号:YTTH-2022-FC0263)
二、项目名称:成都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应急车辆驾驶辅助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722号3栋1单元18层1801号
中标(成交)金额:41.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需解锁 | 成都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应急车辆驾驶辅助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 高新区疾控中心承担辖区内传染病和非传染性疾病监测、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计划免疫、健康教育和重大会议、活动保障以及各类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卫生事件调查处置工作。每年处置各类突发卫生事件200余起,车辆应急使用频繁,特别是2021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出动车辆就达4500余车次。中心实行人员和车辆24小时应急值守(含节假日值班),以最快的速度处置各类突发卫生事件,为满足突发卫生事件快速、高效、规范、安全的处置要求,现对驾驶员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负责4台卫生应急处置车辆驾驶工作; 2、驾驶员夜间和节假日需在单位值守,突发卫生事件立即出动; 3、协助样品转运、车辆全面消杀等工作,保证样品转运的生物安全,防范疾病传播的风险。 | 1、拟派驾驶员不少于4位,服务过程中,以实际为准; 2、须掌握最基础的疾病防控技能; 3、供应商提供的驾驶员应符合驾驶员从业规范要求 (1)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安全方针、政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和《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为保证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2)严禁“超速、超载、超疲劳”驾车和酒后、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驾车。 (3)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4)不开情绪车、不开冒险车、不开急躁车、不接打手持电话、不抽烟、不吃东西、不与他人闲谈。 (5)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和清洁工作,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如实反映行车途中的安全问题,检查车内的安全设施、设备,及时报修车辆故障。 (6)针对本项目的具有详细的服务措施和实施方案。 (7)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供驾驶员身体健康(不得有传染性疾病)、品行端正,具有国家合格认证的可驾驶对应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在50岁以下、驾龄在5年以上,未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因交通违法行为在一个记分周期驾照被扣满12分或以上。 4、准驾车型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车辆相符; 5、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人的服务要求及标准的,采购人有权不再与成交供应商续签合同 | 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条款。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组长:冯凯;组员:文艳、潘山山(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按定额5000元收取。收取方式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时,由成交单位支付给代理机构。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高新区新义西街65号
联系方式:廖老师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99号14栋1层4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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