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仁和区大龙潭彝族乡人民政府仁和区大龙彝族乡混撒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中标结果公告
四川
-攀枝花市
一、项目编号:N5104112022000043
二、项目名称:仁和区大龙彝族乡混撒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屋面光伏)(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需解锁 | 攀枝花市东区高峰路49号 | 745,8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 | 其他货物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1、光伏板:品牌(英利);2、120KW光伏并网逆变器:品牌(瓦特) | 1、光伏板:数量:620张;单价:1088元;总价:674560元;2、120KW光伏并网逆变器:数量:2台;单价:35620元;总价:71240元 | 1(项) | 745,800.00 | 745,8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松(采购人代表) 、 林武 、 胡昌友(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8%收取,由成交人承担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4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攀枝花市仁和区财政局,联系方式:需解锁;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攀枝花市仁和区大龙潭彝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大龙潭乡裕民街43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攀枝花市东区新宏路9号(阳城龙庭售楼部旁)
联系方式: 需解锁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需解锁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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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仁和区大龙彝族乡混撒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屋面光伏)(二次)磋商文件(2022092202)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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