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塔街道万达公园one等4处社区用房装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112-003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白塔街道万达公园one等4处社区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最高限价变更为2200724.39元
2、开标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均变更为2022年10月13日13:30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30日 16时2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光盘或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备份文件也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1.5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5.供应商不得进入沈阳市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中心)。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出口处,由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签收。响应文件解密、二次报价等网上操作环节,由供应商自备电子设备在交易中心场外或供应商单位操作完成。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浑南区白塔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白塔街38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5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璐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