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从化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广东
-广州市
广州从化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公告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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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广州从化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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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JG2022-17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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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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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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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登记时间: 2022年12月3日 0时0分~2022年12月9日 16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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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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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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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万元):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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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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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要求: 3.1.1工程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招标人应当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相关规定,并结合招标工程特点和实际,明确提出潜在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的最低资质要求。 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3.1.2 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炼油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1.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满足本项目需要。 2.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注:1.设计资质: 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 ③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2.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最多接受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主办方以及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设计资质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期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不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②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截止当日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有效期及使用有效期内均在有效期内,否则该电子证书无效。 ④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中心对投标人施工负责人进行锁定。投标人应承诺拟任项目负责人未被其他项目锁定,或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经招标人或招标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投标人将不能被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3.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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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期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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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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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2022年12月26日 9时30分 - 2022年12月26日 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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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第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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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2年12月3日 0时0分 - 2022年12月26日 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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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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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2年12月26日 9时15分 - 2022年12月26日 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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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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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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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广州环投北部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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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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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黄工、朱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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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钟工、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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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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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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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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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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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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