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刘街乡养老院工程
河北
-廊坊市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清县刘街乡养老院工程 已由 永清县发展改革局 以 永发改总字 [2015] 第 100 号、永发改招标核 [2015]054 号、永发改总字 [2017]4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永清县刘街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县级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永清县刘街乡刘街村。 建设规模: 框架结构 2 层,建筑高度 9.01 米,建筑面积 2171.18 平方米,工程造价: 341.0318 万元。 计划工期: 2017 年 7 月 1 日开工, 2018 年 3 月 7 日竣工,日历天 249 天。 招标范围: 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述);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含以上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低于 35 分的企业不得作为中标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和河北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在规定网站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招标文件时间: 2017 年 5 月 15 日 9:00 至 2017 年 5 月 19 日 17:00 (北京时间)。
4.2. 开标前,外埠申请人必须完成对本项目的进冀投标手续的办理。
4.3 开标截止时间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永清县公共资源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清县刘街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永清县刘街乡刘街村 地 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 88 号
中苑商务大厦 D 座 1404 室
邮 编: 065600 邮 编: 050091
联系人: 李桂学 联 系 人: 王国卿
电 话: 13731632397 电 话: 0311-83998285 15613632953
传 真: 传 真: 0311-83998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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