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气象业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
-南平市
项目概况
南平气象业务平台升级改造(视频会商会议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9号五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PYL[2022]-09号
项目名称:南平气象业务平台升级改造(视频会商会议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受 福建省南平市气象局 委托,对 南平气象业务平台升级改造(视频会商会议系统建设)项目 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 公开招标 ,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 NPYL[2022]-09号
2、招标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见“ 招标服务一览表”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22年4 月 26 日起上午(8:30至11:30)至2022年 5 月 5 日下午14:30-17:00 ,(节假日除外)。
4、购买标书地点: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9号五楼。
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邮资到付。(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2、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到本公司账户(账户联系公司财务许女士)。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 5月 23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至 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9号五楼( ) ,由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地点:2022年 5 月 23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9号五楼( ) 。 参加供应商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报名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8、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9、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23条要求执行。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将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采 购 人:福建省南平市气象局
地 址:南平市延平天台路12号
邮 编:353000
联系人:江主任
电 话:
13、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9号五楼
邮 编: 353000
联系人:欧工
联系方式:
附招标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 地点 | 交货期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01 | 南平气象业务平台升级改造(视频会商会议系统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甲方指定工 地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含项目设备安装调试,并达到初验条件) | 220 |
注: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含项目设备安装调试,并达到初验条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包含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 2、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 3、监狱企业视同上述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供应商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未提供书面声明的,投标无效。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的声明函。4、①投标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②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件(或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其他详见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注:投标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6日 至 2022年05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9号五楼
方式: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邮资到付。(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2、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到本公司账户(账户联系公司财务许女士)。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2022年 5 月 23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9号五楼()。参加供应商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报名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南平市气象局
地址:南平市延平天台路12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江主任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9号五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欧工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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