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楚县2022年第三批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
-喀什地区
项目概况
巴楚县2022年第三批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新疆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19日 12: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XLCG-2022-08
项目名称: 巴楚县2022年第三批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1520260
最高限价(元): 152026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巴楚县2022年第三批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52026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应急救灾物资一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企业法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本人参与投标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单位人员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及授权委托人的社保凭证(社保凭证为个人社保明细);
(4)提供具有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税收良好记录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5)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6)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网上查询的网页件并加盖公章)(注: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12月13日 至 2022年12月16日 ,每天上午 10:00至13:30 ,下午 13:30至19: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新疆
方式: 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19日 12:30 (北京时间)
地点: 巴楚县人民政府二楼215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2年12月19日 12:30 (北京时间)
地点: 巴楚县人民政府二楼215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巴楚县巴楚镇联合办公大楼203办公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陕西大厦23层23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丽君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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