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委区政府第三办公区机关食堂租赁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四川
-广元市
广元市利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委区政府第三办公区机关食堂租赁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系统发布时间:2021-12-03 15:34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广元市利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项目名称:广元市利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委区政府第三办公区机关食堂租赁服务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前期,广元市利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已租赁位于广元市利州区翠云路136号作为区委区政府第三办公区机关食堂。该机关食堂使用权属于。现租期将近。为保证广元市利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正常运行,需与续租该区域。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0万元/年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综合办公楼位于广元市利州区翠云路136号,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批复将该处房屋使用权划拨给(广利财国资【2016】37号)。目前,广元市利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已租赁该区域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房屋用于机关食堂使用,现租期将近。为保证广元市利州区综合办公楼机关食堂正常运行,同时为避免承担重新装修成本、搬迁成本以及搬运过程中可能导致国有资产的损坏。经前期市场调查走访,周边无2000平方米左右房屋出租,为最大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机关食堂使用的延续性、便利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广元市利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房屋租赁服务项目,续租该机关食堂所使用的房屋。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20万元/年,租赁服务期限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本项目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即,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广元市利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房屋租赁服务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蜀门北路2段鸿宾巷45号附5号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综合办公楼4楼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广元市利州区莲花路3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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