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大庆分行保洁和餐饮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
-大庆市
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大庆分行保洁和餐饮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Z24105FW00020219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大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 中国工商银行大庆分行保洁和餐饮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ZZ24105FW00020219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食堂餐饮服务(包括餐饮加工、餐厅服务及相关卫生服务)。网点共用部分的养护,公共环境卫生,网点营业大厅门窗、地面、柜台、柜台玻璃、客户座椅、垃圾桶、门前台阶地面以及办公楼会议室、楼梯、楼道、走廊、公共卫生间等清洁清理工作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有特殊政策要求的除外)。
3、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6、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投标人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2019年度-2021年度)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8、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31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9、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31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ml)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1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依据"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12、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分行各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2年12月19日09时00分00秒---2022年12月23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1月09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详见招标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年01月09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详见招标公告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中国工商银行大庆分行保洁和餐饮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的委托,对 中国工商银行大庆分行保洁和餐饮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组织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 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大庆分行保洁和餐饮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Z24105FW00020219
3 、主要服务内容:食堂餐饮服务(包括餐饮加工、餐厅服务及相关卫生服务)。网点共用部分的养护,公共环境卫生,网点营业大厅门窗、地面、柜台、柜台玻璃、客户座椅、垃圾桶、门前台阶地面以及办公楼会议室、楼梯、楼道、走廊、公共卫生间等清洁清理工作
4、 服务周期:自结果发布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或新一期采购结果发布之日,以先者为准
5、 服务范围:全行网点(以实际签合同为准),大庆分行本部及辖内各支行网点
6 、质量标准:合格
7 、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划分 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有特殊政策要求的除外)。
3 、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 、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6 、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 、投标人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 “净利润”,近三年(2019年度-2021年度)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8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 2021年 11 月 1日至2022年 11 月 31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9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 2021年 11 月 1日至2022年 11 月 31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1 0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 2019年 12 月 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ml)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1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依据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12 、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 /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分行各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19日09时00分到2022年12月23日16时0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
( 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 2)本项目只接受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的资质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并及时电话告知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李工),对于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将不对其发售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购买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不需提供);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不需提供);
3)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证明材料(国家有特殊政策要求的除外,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019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6)提供近一年(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31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纳税申报表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等情况可提供其证明材料);
7)提供近一年(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31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8)企业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须盖公章),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②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③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④不是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⑤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⑥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企业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⑦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分行各机构订单/合同,不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等等。
注:未取得 “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注意事项: ①启用电子证书不再核发纸质证书的,可提供电子证书件。②资格要求中有日期限定的,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年限不足,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起③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应内容清晰,并对所提供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书、虚假数据、虚假承诺的,直接取消投标资格。
3、 招标文件 售价: 500.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缴纳完标书款,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标书款视为无效报名(以代理机构收到此款项的时间为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1月09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 :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76-6号)开标大厅现场纸质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邮寄地址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邮寄方式以代理机构接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 时间: 2023年01月09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76-6号)
七、 其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中国”。
八、监督部门
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地 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 37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76-6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转 810
电子邮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无。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37号
联系人: __
电话: __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__
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 __
电话: 转810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___ (盖章)
202212592684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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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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