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利津县税务局主办公区餐厅和大桥路办公区餐厅服务外包项目其他
山东
-东营市
受国家税务总局利津县税务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利津县税务局主办公区餐厅和大桥路办公区餐厅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利津县税务局主办公区餐厅和大桥路办公区餐厅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 LJSW-2022-1124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利津县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利一路西首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寇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东营市东营区汾河路177号511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利津县税务局主办公区餐厅和大桥路办公区餐厅服务外包项目,本项目为采购人主办公区和大桥路办公区两处餐厅,负责提供机关事务食堂职工;预算金额为128.0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3、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4、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一年;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2年12月26日起,至2022年10月2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2-10-29(北京时间)9时0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详细参数,请自行查阅。)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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