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环境保护局清丰县城关镇葛营村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河南
-濮阳市
项目名称 清丰县环境保护局清丰县城关镇葛营村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E4109005080D02324 招标人 清丰县环境保护局 交易分类 政府采购-货物类 行政监管单位 清丰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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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环境保护局清丰县城关镇葛营村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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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环境保护局清丰县城关镇葛营村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收起
交易来源:
发布日期: 2022-12-28 15:44
一 、采购项目名称: 清丰县环境保护局清丰县城关镇葛营村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 。
二、采购项目编号: 清采磋商 -2022-39 。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 2 年 12 月 19 日。
四、评审日期: 202 2 年 12 月 28 日。
五、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
六、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1 | 清丰县城关镇葛营村安装一套 30吨/天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 需解锁 | 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郑东新区普惠路 29 号海马公园 5 期 6 栋 505 号 | 378000 元 |
七、 采购小组成员名单: 李振勇 、 杜朝伟 、 张申鹏 (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6000 元。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项目成交公告在 《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市网》 ( ) 上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20 22 年 12 月 29 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清丰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清丰县韩庄村向南 20米
联系人:李胜民
联系方式: 需解锁
采购代理机构: 需解锁
联系人:需解锁
联系方式: 需解锁
发布人: 需解锁
发布时间: 202 2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