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名称:2022年度历山路以西片区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建设单位:济南欣通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济南市历下区; 项目规模:357584.72平方米; 3.计划工期:每标段均为18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5.共分5个标段,其中1标段解放路办事处十亩园片区、青后一区1号院1-2号楼、青后一区6号院3-6号楼、青后四区3号院1-6号楼、青后四区1号院8号楼、青后三区22号楼,估算金额为:800.00万元;2标段青后四区2号院7号楼;青后三区20、21号楼、青后广场(后坡街居民活动广场)、解放桥广场(解放桥遗址居民活动广场)、后坡街(浮雕文化墙改造)、青后片区围墙改造、解放路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青龙街居委会、集美广场、青后党员活动中心、司里街小区北区.-19(包含司里街沿护城河文化墙改造、司里街透空院墙)、南圩子20号(独院)、文化西路22号(独院)、棋盘街菜市场、千佛山东菜市场、佛山苑社区居委会,估算金额为:800.00万元;3标段经十路18182号1-18号楼、经十路17513号.7.8.11-15.丁子楼.1号高层.2号高层,估算金额为:800.00万元;4标段司里街小区南区1-5.7.7-..17(司里街沿护城河文化墙改造、司里街透空院墙),估算金额为:900.00万元;5标段经十路17923号1-23号楼,估算金额为:1000.00万元。每个投标人最多可投一个标段,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 |
|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单体信息 | | 1标段 | 103647.36平方米 | 解放路办事处十亩园片区、青后一区1号院1-2号楼、青后一区6号院3-6号楼、青后四区3号院1-6号楼、青后四区1号院8号楼、青后三区22号楼。 | 单体1:1标段; | | 2标段 | 63064.36平方米 | 青后四区2号院7号楼;青后三区20、21号楼、青后广场(后坡街居民活动广场)、解放桥广场(解放桥遗址居民活动广场)、后坡街(浮雕文化墙改造)、青后片区围墙改造、解放路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青龙街居委会、集美广场、青后党员活动中心、司里街小区北区.-19(包含司里街沿护城河文化墙改造、司里街透空院墙)、南圩子20号(独院)、文化西路22号(独院)、棋盘街菜市场、千佛山东菜市场、佛山苑社区居委会。 | 单体1:2标段; | | 3标段 | 106151平方米 | 经十路18182号1-18号楼、经十路17513号.7.8.11-15.丁子楼.1号高层.2号高层。 | 单体1:3标段; | | 4标段 | 43920平方米 | 司里街小区南区1-5.7.7-..17(司里街沿护城河文化墙改造、司里街透空院墙)。 | 单体1:4标段; | | 5标段 | 48001平方米 | 经十路17923号1-23号楼。 | 单体1:5标段; |
|
二、投标条件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注册;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9年至2021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01月04日至2023年01月04日止(5年),承担过以下类似业绩: 1标段: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47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业绩; 2标段: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31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业绩; 3标段: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39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业绩; 4标段: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22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业绩; 5标段: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业绩; 【注:房屋建筑工程含民用建筑或工业建筑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人防工程,须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4日至2023年01月04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招标范围 |
| 各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安装、装饰及后期配合验收、维保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
1.单标段申请人不超过10家,招标人采用合格制进行资格预审。 2.单标段申请人超过10家,招标人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按照评分排名每标段选择7家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另行通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相关网站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
|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七、其他 |
1、评标时,信用评价得分按照济南市房屋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查询的信用评价得分进行折算。(如为联合体投标,信用分值可按联合体中高分值企业计算)。 未纳入“济南市房屋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济南市房屋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网址: ”参加“济南市房屋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取得信用评价得分;未参加“济南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的,其信用评价不得分。 2、本次公告同时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网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
| 八、投标信息填报须知 |
凡有意参加信息填报者,请于2023年01月09日17:00分(北京时间)前将下列资料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必须清晰可辨)制作成PDF文档查找本项目上传至系统并回执: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4)类似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5)财务状况表; (6)企业社会信誉自查承诺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截图;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扫描件(含本单位联系电话、邮箱)。 备注: 1.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以上证明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 2.请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后24小时查看是否符合投标条件。 3.具体开评标活动执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活动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等防疫防控期间相关文件的规定。 4.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企业法人电子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应优先全国统一标准的电子营业执照,并将的电子营业执照上传至企业主体信息中,注册方法参照《济南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标投标领域试点应用工作的通知》,.html;如遇特殊情况无法上传电子营业执照,请提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
| 九、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3-01-09 17:00前登陆济南中心网站的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查找项目进行投标信息填报。 |
| 本次公告同时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济南中心网站及其他相关媒体上发布 |
| 招标人异议联系人: |
| 招标人异议联系方式: |
| 投诉电话:历下区 |
| 技术支持电话:, |
| CA服务电话:, 网址: |
| 公告时间:2023年1月5日 - 2023年1月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