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电脑、打印机等设备耗材采购及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
-沈阳市
项目概况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电脑、机等设备耗材采购及维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3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K(Z)2022-167
项目名称: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电脑、机等设备耗材采购及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电脑、机等设备耗材采购及维修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6日 至 2023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3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3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现场报名方式:人民币500元/本,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二)邮箱报名方式:人民币500元/本,电汇或网银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领取采购文件时请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邮箱,并电话告知: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标书款电汇凭证加盖公章(注明字样LNFK(Z)2022-167标书款)。
电话咨询:
邮箱地址: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沈阳五爱支行
账户名称:
账 号:122101155699778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金帆中路1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辽宁知识产权金融大厦1010室)
联系方式:、夏波、陈雪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波、陈雪婷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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