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白鹿泉中心幼儿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改建白鹿泉中心幼儿园项目
招标编号: HBPQ2 301 0 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改建白鹿泉中心幼儿园项目 ,招标人 (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鹿泉区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改建白鹿泉中心幼儿园项目 .
2.2建设内容: 改建白鹿泉中心幼儿园项目位于鹿泉区西土门村,主要包括教学用房、附属用房、厕所改造以及室外工程。其中教学用房建筑面积 841.82㎡,附属用房建筑面积71.50㎡,厕所建筑面积40.92平方米。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分一个标段( 专门 面向中小 微 企业) 。
2.4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境内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8报名时间 : 2023 年 01 月 19 日 00时00分 至 2023 年 1 月 30 日 23时59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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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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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经验;本项目面向 中 小微企业(需提供 中 小微企业声明函);
1.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须提供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时间:近一年 , 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为准),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1.3 其他人员要求:项目班子其他成员均需提供(时间:近一年)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为准)
1.4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5 未被 “信用 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1. 6与招标人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标文件。凡有意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 hbidding .com)进行招标文件的获取与,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文件在网上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2、参加石家庄市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平台,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单位 CA 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企业 CA,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登录 惠招标 CA ( . hbidding .com)进行咨询办理。 4、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石家庄市网和 “ 惠招标 ”完成注册及报名,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 惠招标 ”网站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400-780-9998 )。 5、本项目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再到开标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中心)现场投标。投标文件均需投标人自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应自行准备电脑、网络等解密条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自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未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内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注: 1、平台技术服务费:本次招标项目不向投标单位收取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釆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 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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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实施远程异地评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3 年 02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河北 CA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5.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2023 年 02 月 09日09 时 00 分 -202 3 年 02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5.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参加石家庄市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平台( ,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方可进行交易活动,否则将影响中标侯选人公示结果发布,一切后果有投标人自行承担。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中国河北、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 、 石家庄市网。各潜在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或媒体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石家庄市鹿泉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石家庄市 鹿泉区 地 址: 石家庄市平山镇西城华府 A座1516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梁少朋
电 话: 电 话: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 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 、 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 、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 、 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 、 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 ,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 、 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 、 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 、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 、 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 0、 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 1、 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 2、 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 3、 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 4、 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 5、 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 6、 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根据冀建建市【 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河北省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6.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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