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区东安湖36亩开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
四川
-成都市
业主单位
龙泉驿区东安湖36亩开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编号001)
日期:2023-01-29
龙泉驿区东安湖36亩开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编号001)
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编号001)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2条
“须为:
(1)设计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施工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修改为:“须为:
(1)设计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施工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二、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2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修改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02 月20日10时00分,地点不变,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
注: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均作以上修改。
招标人:成都经开兴驿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 2023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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