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久隆水库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答疑文件02号
四川
-成都市
成都市久隆水库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答疑文件02号
日期:2023-01-30
成都市久隆水库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
第三者责任险
答疑文件02号
1、本次保险招标项目为西部地区水库,属于保险市场谨慎承保项目,国际再保市场及国内保险市场特别关注免赔设置及附加条款部分,建议对保险方案做如下调整,以保证保险公司尽可能承接并做好相关服务。 1、针对免赔额1、物质损失部分:(3)特殊风险(洪水、暴雨、泥石流、塌方、滑坡、暴雪风险):每次事故绝对免赔30万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2、针对免赔额2、第三者责任部分:财产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20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两者以高者为准; 3、扩展地下工程特别条款(120%,100m) 兹经双方同意,自本保单生效之日起,本保单特别条款中增加下列条件: 关于隧道、竖井、洞穴和其他类似的地下工程,无论本条款是否与本保单其他内容相抵触,其约定以本条款为准: 1.保险人对下列情况不负责赔偿: (1)开挖超出设计图纸规定的开挖范围或标高,由此引起的清除塌方和回填费用; (2)为支撑、加固和稳定岩土而采取的安全措施的费用,无论这种损失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或尚未显现; (3)排水费用; (4)工程变更、增加、改进和改良的费用; (5)膨润土、护壁泥浆和其他土质稳定添加剂的损失; (6)排水系统发生故障或设备冻结引起的,但若使用备用设备可以避免的损失; (7)工程废弃或停工引起的损失。 2.被保险人应持续勘查和监测岩土变形并保留相关勘测记录,并根据规范规定、设计要求和经批准的方案采取合理的防损措施。 3.保险人在支付任何赔款前,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代表提供按照下述第4条记录的调查程序的数据,以表明被保险人已履行了本保单下的相关规定。 4.被保险人应完整记录根据国家规范进行的所有调查程序,并妥善保存相关调查结果。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的指定代表提供所有调查程序的结果以供审核。 5.若发生全部或部分倒塌,根据理赔基础条款和以上条款的约定,保险人负责赔偿由物质损失直接引起的修理、重建、重置和其他为使工程完工而采取的合理措施的费用。但以下列条件为限: (1)在损失发生前本应采取的防损减损措施的费用除外; (2)赔付不超过隧道塌方部分原始造价的 120 %(包括清残费用和施救费用); (3)无论损失发生在一个或多个开挖工作面,保险人在一次事故中的最高赔偿责任为 100m 。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对保险方案进行调整。
招标人:成都久隆水库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3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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