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矿矿山遗迹地生态修复与景观林营建技术示范地杂灌清理招标文件
安徽
-铜陵市
铜矿矿山遗迹地生态修复与景观林营建技术示范 地杂灌清理 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为保证项目造价合理、质量合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现就有关招标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铜矿矿山遗迹地生态修复与景观林营建技术示范 杂灌清理
2.招标人: 铜陵市铜都森林公园管理处(国有林场)
3.控制价: 140000元(含税)
4.项目地点: 大铜官山景区东入口
5.项目内容: 140亩林地杂灌清理,粉碎、摊匀 。 具体工作量以现场实际工作量为准。
6.招标范围:具有 绿化、劳务经营范围的相关企业
二、招标要求
1.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 公开招标 的形式,在招标范围内由于中标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2)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价5%的违约金。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
2.报价依据:
报价采用 清单报价 法,根据市场信息和企业自身管理水平自主报价。
3.工期要求:
本项目工期从合同签订时间至2023年3月10日。
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中标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组织验收,以通过竣工验收的签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因中标人原因延误工期的每天按中标价的 百 分之一 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4.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按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2)芭茅留茬高度低于30厘米,灌木留桩高度低于10厘米;清理的树枝杂草就地粉碎,粉碎后长度小于7厘米,并摊匀。
(3)项目竣工后 3 天,中标人应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其内容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并满足存档要求。
(4)中标人施工作业质量达不到要求并被要求进行返工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5.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中标人在施工前必须与招标人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的规程,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完善安全施工措施,确保施工和人身安全,避免行车、消防、设备等一切事故的发生。如发生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2)对工程中涉及的市容、治安、消防、市政、环保、交通、施工所在地居民关系协调等发生的问题和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经济支出。
6.款项支付及结算办法:
(1)项目款项支付严格按合同的约定办理支付、结算。
(2)结算支付前,中标人必须上报所有技术、经济资料,并经审核合格。
7.其他要求:
(1)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2)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按投标承诺内容与招标人在3日内签订好合同。中标后中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的承诺内容,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3)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保险事宜均由中标人负责办理,支付的一切保险费用也由中标人承担。
三、投标须知
1.项目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承接企业应具有杂灌清理经验,信誉、安全、质量好的单位可报名参加。
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招标人将对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资审合格后,投标申请人将成为本项目的竞标人。
3.投标资料必须在规定时间采用快递或物流形式送到指定地点,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作自动放弃处理。投标资料报送标书一式贰份,1正1副。
4.开标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开标前进行登记确认。
四、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1.招标文件封面;投标文件应合册;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承诺书;
4.投标报价资料,按要求的清单报价。()
5.其他能提供的优惠条件。
6.企业业绩和资质证书。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特别是评标需要的资料)
8.投标书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30日内有效。
9.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封皮和密封袋上正确标明 “正本”“副本”字样。所有招标文件封皮及密封袋都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开标
1.开标会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以便核查身份。
开标时,工作人员请监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主持人开启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及优惠条件等,招标小组负责核对,记录人记录宣读信息,记录存档备查。
3.对招标文件的认可,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投标不予受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作为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资格证书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2)标书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印章的;
(3)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未经上级法人授权的;
(4)投标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5)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报价方式不符合要求的、装订不符合要求的)、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中主要条款未响应的;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8)投标单位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0)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招标人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的。
(11)标书完全不符合现场实际情况,毫无针对性或者明显为抄袭之作。
(12)预算清单合计价格与投标函报价数目不一致的。
(13)将不同的两个或以上项目的标书混装的。
5.无效标书由评标小组确定。同一项目出现不予受理的投标或废标且有效投标不足3家时,征得有效投标人一致同意后可以组织谈判。所有投标被否决后,应当重新招标。再次招标时,将继续邀请投标有效的单位参加,取消不予受理的投标或废标单位对该项目的再次竞标资格。
6.投标价高于140000元控制价或低于控制价的25%为无效标。
7.工程报价有效范围是指工程报价在控制价~控制价下浮25%(含)之间。工程报价有效范围外的报价。
8.本工程取各投标单位有效报价的平均价再乘以0.9的系数后的价格,以最接近该价格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七、中标通知书
1.在投标有效期内,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告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八、招标日期安排
1. 202 3 年 1 月 19 日发布招标信息。
2. 202 3 年 1 月 19 日至 1 月 29 日 1 5 时前,受理投标单位报名。
联系人: 潘长春 ;地点: 铜陵市国有林场办公室,电话: (微信号) 。3. 202 3 年 1 月 30 日 9 时前,各投标人的标书密封送至 铜陵市国有林场办公室 。
4. 202 3 年 1 月 30 日 9 时开标,地点: 铜陵市国有林场会议室
5.以上内容若有更改以自规局网上平台通知为准。
九、本招标文件作为签订工程合同的依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参考样本,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内容)
1-1、投标函
1-2、授权委托书
1-3、投标人承诺书
1-4、报价清单
1-1
投标函
致: ( 招标人名称 )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编号为 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要求、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同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
2.,我方自愿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容易造成误解事项的权力。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工程实施,并在合同书中规定的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即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 天(日历天)内竣工。工程质量达到 的要求。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服从贵方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6.一旦我方中标,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1-2
授权委托书
(招标人名称):
我以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 (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单位的全权代表,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 的投标文件及其它文件,参加开标、询标、商签合同及处理与之相关的其它事务,我单位均予以承认。
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年 月 日
1-3
投标人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 ,拟参加贵单位 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宜承诺如下:
(1)我方承诺全部工程施工满足国家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等采用的规范标准;
(2)我方承诺项目主要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不兼职其它项目职务,对项目主要负责人不随意更换。若必需更换时,须经招标人同意;
(3)我方承诺在投标阶段对设计文件存在的错误、疏漏等进行详细核查,对其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在中标后不因上述问题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
(4)我方承诺,若因我方的工程质量引起贵单位经济损失,将予以直接赔偿;
(5)我方承诺如若中标,将严格按投标书中阐明的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如要改变施工组织设计核心内容报招标人批准;
(6)我方承诺如因施工质量原因,除按规定返工外,愿接受每处3000元的罚款,该罚款可从工程款中扣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4
铜矿矿山遗迹地生态修复与景观林营建技术示范杂灌清理报价清单
序号 | 项目 | 数量(亩)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杂草杂灌台割 | 140 | |||
2 | 树枝杂草粉碎摊匀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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