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标题: | 兴隆台区综合事务中心租赁公务用车 | 有效期: | 2023-02-07 至 2023-02-14 | | 撰写单位: | 兴隆台区财政局 | 撰写人: | 兴隆台区财政局 |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LPJT2023010003\X2023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兴隆台区综合事务中心租赁公务用车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1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格式十、十一有调整,请重新招标文件。 报名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02-13 16:30,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02-13 16:30,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02-14 09:00。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兴隆台区区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18号 项目联系人:刘广金 联系方式:04272828244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95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媛 电 话:0427-8650095 六、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