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自然资源局金洲新城起步区相关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
-长沙市
项目概况
金洲新城起步区相关规划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或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3-03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CG-202301290004 项目名称:金洲新城起步区相关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总预算金额:3355400元。 最高限价:33554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采购需求: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 1 |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金洲新城起步区相关规划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1 | 项 | 3355400 | 3355400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自工作内容,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组成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在新规定出台前,原有规划资质可作为参考)。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长沙市》免费获取公开的招标文件。 2、因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的获取及操作: 1)投标人应确认是否已成功在长沙完成登记操作,可在下列地址通过投标人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查询到信息说明已成功登记,如未查询到信息请在下列地址完成登记操作。为不影响参与电子化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及时在长沙完成登记。在长沙登记过程中如存在疑问可通过长沙在线客服或服务热线:咨询。 2)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具体办理及使用问题请联系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现场办理地址: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12电子认证窗口,咨询电话:4006682666、、;长沙中心一楼,咨询电话:。 3)投标人在长沙电子服务平台专区中及时安装最新版本“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CA驱动”。 4)投标人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CSZF或.CSC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STF)。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操作存在疑问的,可通过: 咨询。 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长沙及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4、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长沙站公告的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投标截止: 2023-03-03 09:00 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 2023-03-03 09:00 分。 3、开标地点:长沙中心 【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五、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 0 元。 2、缴纳时间: 2023-03-03 09:00 分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缴纳方式: / **六、公告期限:** 2023-02-10 起至 2023-02-17 止(5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一、采购人信息 |
| 采购单位: 宁乡市自然资源局 |
| 联系人: |
| 电 话: |
| 地 址: 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南路148号 |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 代理机构: |
| 联系人: 、张罗兰、陈勇 |
| 电 话: |
| 地 址: 长沙高新区尖山路18号长沙中电软件园二期第B2栋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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