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垦利区税务局服务外包人员项目需求公示
山东
-东营市
受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垦利区税务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垦利区税务局服务外包人员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垦利区税务局服务外包人员项目
项目编号: DYZBDY2023-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垦利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民丰路2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次购买服务岗位99个,项目资金用于支付42个非执法性的前台辅助服务人员和57个非执法性的综合辅助服务人员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及公积金、节日福利费等,人力资源公司服务费以及增加购买服务内容、岗位等。
分包情况:
A包前台服务采购项目:提供非执法性的前台辅助服务工作,保证足够的管理和技术力量,顺利完成相关服务工作。42人。
B包综合服务采购项目:提供非执法性的综合辅助服务工作,保证足够的管理和技术力量,顺利完成相关服务工作。57人。
服务期限一年,预算金额:712万元/年(人民币),其中A包:318万元;B包:394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3、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4、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一年;招标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3年2月17日起,至2023年2月19 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3-2 -19(北京时间)17时3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通过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垦利区税务局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民丰路268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东营市登州路69号
联系人: 、付女士
联系方式:、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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