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购置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购置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申创磋商采购-2023-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购置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9万元,招标人为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290000元最高限价:290000元磋商内容及范围:采购综合行政执法装备1批(详见第二章采购项目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近三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
-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相关设备或工具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
-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14日00时00分到2023年02月21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8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汤阴县人民路中段路南(汤阴县直机关幼儿园西边三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8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汤阴县人民路中段路南(汤阴县直机关幼儿园西边三楼)
七、其他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购置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购置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2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申创磋商采购-2023-2
2、项目名称: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购置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0000元最高限价:2900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包最高限价
1申创磋商采购-2023-2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购置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采购项目290000元290000元
5、采购需求:工作需要。
5.1磋商内容及范围:采购综合行政执法装备1批(详见第二章采购项目要求)5.2质量要求:原装全新质量合格的设备或产品。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保期:3年。
5.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内供货完毕。
5.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7标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5.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5.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等。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近三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
-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相关设备或工具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
-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1)无不良信用记录。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响应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为无效响应。
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
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3.3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4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汤阴县人民路中段路南(汤阴县直机关幼儿园西边三楼)
3、获取方式: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
1.时间:2023年2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2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汤阴县人民路中段路南(汤阴县直机关幼儿园西边三楼)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中国》上发布。
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
机构代码:117907G
联系人:苗原原
联系电话:
地址:汤阴县路与众品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创业大厦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汤阴县人民路路南(税务局对面)
代理机构联系人:左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
地址:汤阴县路与众品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创业大厦
联系人:苗原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汤阴县人民路中段三楼
联系人:左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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