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船山区第四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四川
-遂宁市
采购公告
四川 新华物业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 拟对 遂宁市船山区第四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用 公开询价 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遂宁市船山区第四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二、资金情况
★ 预算含税金额: 286200 元。
三、采购项目情况:
(一)项目简介
遂宁市船山区第四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各为1名,100%承接业务。根据询价结果,在供应商资质、服务条款均满足的前提下,推荐经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本采购的供货商;
拟采购服务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遂宁市船山区第四人民医院物业服务 | / | 个 | 1 |
(二)服务周期:合同签订至 2023年12月。
(三)服务要求: 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保安、保洁、护工、厨师等相关物业服务。
四、公开询价公示的发布媒介
在中通服集采管理系( 发布公告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参加此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六、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0.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一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12 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询价文件
本次采用公开询价,供应商需按照询价文件格式制作应答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箱: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