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林场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控打孔注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泰安市
泰山林场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控打孔注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
| 泰山林场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控打孔注药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3年2月21日8时30分至2023年2月27日16时30分登录泰安市平台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注册并对本项目投标备案。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3-03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84000202302000006 项目名称:泰山林场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控打孔注药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万元 最高限价:80.0万元 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 A | 泰山林场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控打孔注药项目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 8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2月21日8时30分至2023年2月27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2023年2月21日8时30分至2023年2月27日16时30分登录泰安市平台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注册并对本项目投标备案。 3.方式:投标人在中国山东投标备案成功后,需在泰安市网站自行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栏目及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备案投标人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窗口服务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4.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3月3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3年3月3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泰安市网。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3.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其他补充事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泰安市泰山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本级 地 址:红门路47号(泰安市泰山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本级) 联系方式:(泰安市泰山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本级)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县(区)创业大街47号中天大厦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平珍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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