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头公司留用地开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广东
-广州市
业主单位
评定分离中标候选人公示模板
中标候选人公示
岭头公司留用地开发项目(地块一)设计施工总承包[JG2023-0202]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合格中标候选人。现将合格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02月11日00时00分 至 2023年02月13日23时59分止),具体如下:
| 合格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主)广东华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科学城(广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3769.469999 | 丁文豪/粤1442021202205891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主)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深圳和华国际工程与设计有限公司 | 43784.817588 | 赵冲/冀1需解锁0952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主)广州开投房屋建筑有限公司,(成)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43713.841423 | 黄吉荣/粤需解锁01734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095日历天 |
| (主)中建八局华南建设有限公司,(成)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43797.78425 | 张福忠/粤需解锁7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主)广州华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北京森磊源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43736.828319 | 张宁波/粤1442021202201335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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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岭头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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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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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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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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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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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需解锁、8211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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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岭头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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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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