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无偿献血纪念宣传品采购质疑答复函
广西
-贺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HZZC2023-J1-990011-GXJR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无偿献血纪念宣传品采购(第二次)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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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人情况及项目名称
质疑人:哈尔滨月名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赫时小区1号楼1307
法定代表人:张金玉
联系人:张金玉
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名称:2023年无偿献血纪念宣传品采购(第二次)
质疑项目编号:HZZC2023-J1-990011-GXJR
二、质疑事项及答复
我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收到质疑人通过顺丰快递方式送达关于本项目的《质疑函》原件一份,针对质疑人提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核实,并及时向采购人汇报,现对贵公司质疑的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 拟定中标人贺州致盛科技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标的名称填写不正确,应该写全部标的的制造厂家。
质疑事项1答复: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成交人贺州致盛科技有限公司已在响应文件按要求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内容不完整,没有填写全部标的的制造厂家。该《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规定。
质疑事项 2: 拟定中标人贺州致盛科技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不是中小企业,《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中查询不到该企业,并且“”在天眼查网站中显示参保人员为818人,实缴资本为5238万人民币,而拟定中标人贺州致盛科技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此公司丛业人员仅“6”人,营业收入与资产总额仅不到百万元,众所周知“”做为一个遍布全国的集团不可能仅仅只有几十万资产,属于虚假应标。
质疑事项2答复: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成交人贺州致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内容不完整,且存在填写数据不准确的问题,根据财政部关于“虚假应标”的判定应由司法机关做出。评委、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无权根据其声明中数据与“天眼查”中数据不一致就判定其行为构成“虚假应标”。
综上:质疑人所述的质疑事项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据此,本项目拟定成交人贺州致盛科技有限公司中标无效。具体处理详见废标公告。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函复。
采购单位:贺州市中心血站
采购代理机构:
2023年2月21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贺州市中心血站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八达中路龙华巷38号
联系方式:黄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11号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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