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海关缉私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福州市
项目概况
受 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委托, 对[350190]YLZB[CS]2023002、平潭海关缉私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平潭海关缉私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06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90]YLZB[CS]2023002
项目名称:平潭海关缉私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64,518.00元
采购包1(平潭海关缉私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164,518.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164,518.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01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 平潭海关缉私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项目 | 1(项) | 否 | 详见采购需求 | 1,164,518.00 | 工业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采购文件一般资格证明材料“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中要求提供的“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考虑到实际情况,大部分企事业单位未出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故采购文件资格部分要求的“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可用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属于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节能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信息安全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
信用记录: (1)报价人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报价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报价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02-22 至 2023-03-0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03-06 10: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
六、开启
时间: 2023-03-06 10:00:00 (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9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3楼第30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肖庆华
电话: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
2023年02月22日
?accessCode=b7411e2286e7be7a0453f965f29b98a4)
| 平潭海关缉私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项目-文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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