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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水利局关于2022年市级防汛抢险物资装备采购项目标段四工程机械设备的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

-

无锡市

发布时间:2022-09-13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无锡市水利局

项目概况

2022年市级防汛抢险物资装备采购项目标段四:工程机械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无锡滨湖区滴翠路100号B栋1201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08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WXLXCG-2022-015-2次

项目名称: 2022年市级防汛抢险物资装备采购项目标段四:工程机械设备

预算金额(元): 3000000

最高限价(元): 3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最高限价(元)合同履约期限备注
12022年市级防汛抢险物资装备采购项目标段四:工程机械设备130000002022年市级防汛抢险物资装备工程机械设备采购,主要采购步履式挖掘机和电动叉车各1台。步履式挖掘机具有铰接式步行腿,能作多自由度步行全地形运动,实施各种作业,可实现无人控制功能。叉车采用三节式门架,使用铅酸电池提供动力,起重重量不低于2500KG。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3000000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包括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包括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供应商应当是具备相关产品制造或销售能力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

(3)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6月-2022年8月缴费证明;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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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9月13日 至 2022年09月2 0日,09:00至11:30,下午 13:3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 无锡滨湖区滴翠路100号B栋1201室)

方式: 现场获取,文件统一邮箱发送。请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的资料必须有效):(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电话、邮箱);(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售价(元):  800

答疑地点: 不组织现场答疑,以电子邮件形式将答疑回复给各供应商。

答 疑时间: 2022年 9 月 2 1 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08日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无锡滨湖区滴翠路100号B栋1201室

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08日 09:30

开标地点: 无锡滨湖区滴翠路100号B栋12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各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 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入场须知:

凡进入开评标会议室现场的人员,参与开评标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当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安排,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

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通道,保障招投标活动安全开展。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进入我公司前完成以下程序: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投标供应商代表人数为1人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工程活动人员,严禁有中高风险地区 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叉史相关人员进入采购活动现场。对故意隐瞒的,将报送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凡进入活动现场的人员必须 戴口罩并出示“门铃码”、“苏康码”与“行程码”(实时查验图,截图无效),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可进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国务院客户端”APP对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目录调整的情况更新查询)的,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苏康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C,严禁进场并上报所在社区与同级财政部门。

4)进入采购活动现场的人员领取并填写工作人员发放的《个人健康申明》,凭签署完毕的《个人健康申明》进行投标(报价)及评审活动。

5)投标(报价)人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不能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报价)人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2)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进场后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服从现场管理,全程佩戴口罩,座位保持安全距离或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
(3)投标(报价)人不配合工作人员防疫检查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4)如是受疫情影响的外地供应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不到场的,投标人开具介绍信(委托书),由携带介绍信(委托书)及身份证的人员递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市水利局

地 址: 江苏省无锡市运河东路28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无锡滨湖区滴翠路100号B栋12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晶、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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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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