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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朝阳街第一小学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辽宁

-

沈阳市

发布时间:2023-02-23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第一小学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沈河区朝阳街第一小学物业管理招标公告有效期:2022-11-21 至 2022-11-25
撰写单位: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撰写人:祁宏
(沈河区朝阳街第一小学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河区朝阳街第一小学物业管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3-00213
项目名称:沈河区朝阳街第一小学物业管理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390,000.00
最高限价(元):2,39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项目概述:

1、沈河区朝阳街第一小学占地面积21612平方米,建筑面积24932平方米,教职207工人,学生2371人,共有2个校区, 物业服务人员需求人数 53

2、沈阳市沈河区朝阳一校幼儿园占地面积8590平方米,建筑面,5700平方米,师生总人数145人。物业服务人员需求人数10人。

3、服务期限:24个月(按合同约定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项目需求:

采购文件要求

要求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报价文件无效。

★服务的基本要求

1.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周到热情。

2.各种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良好,运转正常。

3.环境优美,卫生清洁、物品整洁、合理安排清洁时间。

4.保安监控、巡查到位,确保安全无事故。

5.食堂餐饮服务按标准制作、保质保量、调剂合理、品种齐全、卫生安全。

6.司机保障服务工作。

7.能圆满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

8.法律政策和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的其它事项。

服务详细要求

(项目范围、人数、工作职责及人员要求,管理标准)

物业服务总人数 63人,其中食堂工作人员35人、保洁人员15人、物业经理2人、更夫5人、维修工2人、文印1人、司机1人、垃圾外运1人、绿化1人,具体情况如下:

沈河区朝阳街第一小学物业服务工作(不少于 53人)。

一、物业项目经理 2人 ,服务期限: 10个月。

1、人员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政治合格、身体健康、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善于物业管理和工作协调。能够虚心接受业主的监督、建议、评价,并对工作进行有效的改进;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同岗位从业经验,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

二、食堂工作人员 30人 ,服务期限: 10个月。

1、人员安排:厨师7人、面点师4人、切配工11人、洗碗工8人。

2、人员要求:

厨师聘用标准:男性,年龄 55周岁以下,有中级及以上厨师证,有相关工作经验。

面点师聘用标准:女性,年龄 45周岁以下,有中级及以上面点证,有相关工作经验。

食堂其余工作人员:男女不限,年龄 45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

3、职责范围:负责校内人员的早、午餐供应工作。

4、管理标准

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确保绝不发生因食品、卫生等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应事件。

餐饮服务人员全部应具有健康证,按规定做好每年的复检,年复检合格率 100%。

每季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及时调整服务方案,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指标要求:卫生质量合格率 100 %,测评满意率 90 %以上。

三、保洁工作,保洁员 12人 ,服务期限: 10个月。

1、人员要求: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仪表端正,着装整齐干净,服从学校的统一调度和工作安排。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掌握保洁基本知识,正确使用保洁工具,不得违规操作或损毁,节约用水用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

2、职责范围

负责两个校区楼内走廊、地面、楼梯扶手、玻璃、窗台等以上部位应每天擦拭,保持楼道清洁通畅。服务区域内地面、墙面、棚顶、公共门窗、消火栓、标识牌、玻璃等光泽洁净。会议室、办公室、水房、卫生间无污物、无异味、无杂物。

两个校区的会议室 3个、校长室1个、书记室1个、副校长室2个,需要每天打扫一次。

体育馆、阶梯教室、图书馆、创客空间、校史馆、非遗基地每周打扫一次。

室外保洁负责清扫操场、垃圾站及车库、户外男女卫生间、垃圾房,其中垃圾房必须保证每天清运干净。

两个车库棚顶需要每学期打扫两次。每次下雪后,外围操场保洁员负责清理入楼的道路。

假期两个校区要保持整洁,每周保证 2次清扫。

注:如学校有大型活动,物业公司应配合学校进行相关的打扫。 (如:擦学校大门,楼内外绿化、草坪、花卉的养护与管理工作)。

3、管理服务标准

保洁设施完备,并定期对地面、卫生洁具等部位进行养护无污渍。

所有区域卫生保洁实行标准化清洁,有专人监督检查。

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

服务文明、规范、准时,不迟到早退。

四、垃圾外运工作:垃圾外运 1人 ,服务期限 10个月。

1、人员要求:男女不限,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无不良嗜好及习惯,掌握保洁基本知识,正确使用保洁工具,不得违规操作或损毁。

2、职责范围:负责校内垃圾外运工作。

3、管理标准:

保洁设施完备,并定期对地面、卫生洁具等部位进行养护无污渍。

所有区域卫生保洁实行标准化清洁,有专人监督检查。

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

服务文明、规范、准时,不迟到早退。

五、绿化工作:绿化工 1人 ,服务期限 10个月。

1、人员要求:男女不限,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为人正直、有责任心,无不良嗜好及习惯,了解绿化常识,会使用绿化器材,具有剪枝,打药、施肥等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优先。

2、职责范围:负责维护校内外范围内植物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

3 、管理标准:要熟悉学校重点部位绿化情况,做到无差错服务,服务满意率达到 100%

六、夜间值班工作:更夫 4人 ,服务期限: 12个月。

1、人员要求:男性,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为人正直、有责任心、无不良嗜好及习惯、安全意识强、了解防火、防盗常识。会使用消防器材,懂得救援、疏散等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优先。

2、职责范围:负责维护物业服务范围内公共秩序、安全巡视等安全保卫、秩序管理工作。

3、管理标准:实行夜间值班及巡逻制度,更夫要熟悉学校重点部位情况,安全保卫工作做到无差错服务,无安全隐患事故发生。安防服务满意率达到100%。

七、文印工作:文印 1人 ,服务期限 12个月。

1、人员要求:女性,45周岁以下,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熟练操作电脑、机等办公设备,掌握、复印的常识,有同岗位工作经验。负责按要求完成校内各类复印任务,按要求操作、清洁、维护相关复印设备,并保持工作区域内的卫生清洁。

八、司机服务工作:司机 1人 ,服务期限 12个月。

1、人员要求:男性,55周岁以下,政治合格、品行端正、身体身心健康、责任心强,能够掌握日常用车基本常识;具有处理应急事件的反应能力;驾驶证准驾车型C1以上。

2 、职责范围:

负责 校方 日常用车保障服务工作。

负责 校方 日常用车检修保养维护工作。

负责 校方 用车管理制度落实工作。

负责 校方 用车临时性保障工作。

3 、管理标准:

方对司机保障服务满意率达到 98%以上。

报修检查故障处理和日常维保计划实施及时率 100%。

司机月出勤率达 97%以上。

九、维修工作:维修工 1人 ,服务期限 12个月。

1、人员要求: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有同岗位从业经验,政治合格、品行端正。维修工须持有电工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

2 职责范围:

负责 校方 日常电气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负责 校方 上、下水的日常维修与保养工作。

负责 校方 办公家具、门、窗等设施的日常维护、检修工作。

3 管理标准:

方对综合维修服务满意率达到 95%以上。

报修处理及时率 100%(其中:中、小问题 24 小时内解决,急修:2 小时内解决)。

日常维保计划实施率 100%。

沈河区朝阳街第一小学幼儿园物业服务工作(不少于 10人)

一、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 5人 ,服务期限: 12个月。

1、人员安排:厨师2人、面点师1人、切配工1人、洗碗工1人。

2、人员要求:

厨师聘用标准:男性,年龄 55周岁以下,有中级及以上厨师证,有相关工作经验。

面点师聘用标准:女性,年龄 45周岁以下,有中级及以上面点证,有相关工作经验。

食堂其余工作人员:男女不限,年龄 45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

2、职责范围

负责幼儿园早、午、晚三餐的供应工作。

负责幼儿园上午及下午间点的供应工作。

3、管理服务标准

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确保绝不发生因食品、卫生等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应事件。

餐饮服务人员全部应具有健康证,按规定做好每年的复检,年复检合格率 100%。

每季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及时调整服务方案,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每日早 5时30分接收各类食材的供应,负责对全部食材进行检斤、检质、验收入库,有不符合验收条件的食材拒绝接收。

确保餐厅菜品质量控制,针对幼儿年龄段制作健康、营养、美味的餐食,保证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杜绝前厅后厨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因乙方过错出现责任事故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做好食堂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及管理,食堂用具应保持洁净,做到每餐消毒,并按照规定对食品进行留样。

需做好节能减排及成本控制工作。

指标要求:卫生质量合格率 100%,测评满意率90%以上。

二、幼儿园室内、外保洁服务 3人 ,服务期限: 12个月。

1、人员要求: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仪表端正,着装整齐干净,服从学校的统一调度和工作安排。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掌握保洁基本知识,正确使用保洁工具,不得违规操作或损毁,节约用水用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

2、职责范围

负责 幼儿园楼内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包括 走廊、地面、 墙面、 楼梯 扶手、棚顶、公共门窗、消火栓、标识牌、玻璃、窗台、走廊装饰物等 ,做到每日清洁、 擦拭 ,定期消毒, 保持 幼儿园公共区域的 清洁通畅 、光泽洁净

负责 2间园长办公室卫生清洁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负责 2个活动室及1个会议室的卫生清洁工作,活动室及会议室在使用完毕后须及时清洁。

负责公共卫生间的卫生清洁工作,保证卫生间清洁 无污物、无异味、无杂物 ,垃圾及时倾倒(在开园之前,未使用的科室、教室卫生保洁属于本服务范围)

负责幼儿园前后操场的卫生清洁工作,保证操场地面无垃圾、无杂物

3、管理服务标准

保洁设施完备 并定期对地面、卫生洁具等 重点 部位进行 清洁 养护。

服务 区域 内的 卫生保洁 作业 实行标准化清洁。

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

服务文明、规范、准时 不迟到早退。

三、幼儿园夜间更值服务,更夫 1人 ,服务期限: 12个月

1、人员要求:配备夜间更夫1人,男性,55周岁以下,工作时间为晚17时至次日早7时。要求身体健康、为人正直、有责任心、无不良嗜好及习惯、安全意识强、了解防火、防盗常识。会使用消防器材,懂得救援、疏散等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优先。

2、职责范围:负责维护幼儿园服务范围内夜间公共秩序、安全巡视等安全保卫、秩序管理工作。

3、管理服务标准

实行夜间值班及巡逻制度。

更夫要熟悉幼儿园相关情况,安全保卫工作做到无差错服务,无安全隐患事故发生。

上岗前及在岗期间不准喝酒,在岗期间不允许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值班期间,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制止及上报,保护可疑现场。

随时保证值岗区域内清洁卫生, 19时前务必锁好大门。

夜间如有突发事件发生,应及时、妥善处理,并上报园长及公司领导。

服务满意率达到 100%。

四、幼儿园维修工 1人 ,服务期限 12个月。

1、人员要求: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有同岗位从业经验,政治合格、品行端正。维修工须持有电工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

2 职责范围:

负责 幼儿园 日常电气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负责 幼儿园 上、下水的日常维修与保养工作。

负责 幼儿园 办公家具、门、窗等设施的日常维护、检修工作。

3 管理标准:

幼儿园 对综合维修服务满意率达到 95%以上。

报修处理及时率 100%(其中:中、小问题 24 小时内解决,急修:2 小时内解决)。

日常维保计划实施率 100%。

★技术文件

资料的要求

严格审核录用物业项目的劳务人员,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健康状况等证书。(查看原件)

要求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资料,保存完好。

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

★其它

一、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物业全部人员 12 小时之内到位, 要求双方合同正式签订后在规定时间进场,全面完成对保洁卫生、设备运行、设备维护的交接工作。

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不中断。

二、人员管理严格,管理服务到位,保证物业人员的稳定,不经业主批准不得随意更换。招聘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留有备案。

三、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四、中标单位必须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采购单位不承担其责任。

五、 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业主重大投诉事件,造成损失的,业主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六、采购单位依据物业公司在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方案每半年对物业公司进行一次全方面的考核评定,物业公司未能全面履行服务方案承诺,造成业主对服务不满意,业主有权依据考核标准终止合同。

七、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失职造成物品丢失、损坏,全部照价赔偿。

国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甲方不予调整物业费金额。因工作需要,甲方要求岗位人员减少,按实际减少人数计算,减少物业费。

九、费用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含税价(人民币),包括员工工资及社会 “五险”、工会经费、医疗大额、残疾人保证金、意外险、服装费、餐费、保洁物料费、保洁设备、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投标报价中 “社会五险”一律按照项目所需人员全员缴纳计算报价;)

十、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所派全部人员工资达到沈阳市政府最低工资标准。法定节假日及加班等费用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十一、本项目不得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1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1月25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4号楼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以加密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指定邮箱shczswzxk2021@163.com,未发送成功视为投标(响应)无效。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号。邮件接收联系电话:执行科,02423217916。
2、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须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操作处理)。
4、供应商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shczswzxk2021@163.com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内容: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邮件接收联系电话:执行科,02423217916。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 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第一小学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南顺城路98号
联系方式: 024-24869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4号楼1楼)
联系方式: 02431060408
邮箱地址: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滨河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0334210102000010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0242321791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附件: 朝阳一2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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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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