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中心医院心外科手术器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
-信阳市
息县中心医院心外科手术器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GDXY-2023-02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息县
一、招标条件
本息县中心医院心外科手术器械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1万元,招标人为息县中心医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息县中心医院心外科手术器械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漓江路南、青山路东5号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3月7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息县中心医院心外科手术器械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息县中心医院心外科手术器械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年份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供应商须为设备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供应商若为设备生产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投标供应商若为设备经销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查询时间:本项目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24日08时30分到2023年03月0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漓江路南、青山路东5号楼。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7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7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编号:HNGDXY-2023-0201
2.项目名称:息县中心医院心外科手术器械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10000.00元
最高限价:210000.00元
5.采购需求:
5.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2磋商内容:息县中心医院心外科手术器械采购和安装,详见采购清单5.3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息县中心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息县中心医院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息夫人像南段、息候大道与李若星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漓江路南、青山路东5号楼22层2201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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